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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等工矿企业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5-30 15:33: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市创建平安连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连州市开展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连州市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督查通知>的通知》(连平安领导小组〔20181号)要求,为深刻汲取清城区“2·16”火灾事件、英德市“4·24”纵火案教训,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危险化学品等工矿企业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化解危险化学品等工矿企业公共安全隐患,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希书记、兴瑞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常委会议要求及清远市要求,以危险化学品等工矿企业为重点,扎实开展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职责分工及整治范围

由连州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配合,并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针对夏季高温和汛期特点,重点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运输,做好防雷、防高温、防火、防爆等工作。各镇(乡)安监站要根据整治内容迅速组织力量切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等工矿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管理:是否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的现象;汛期期间,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有毒、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是否落实防潮、防水措施;

  设施设备: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是否实现自动化控制;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紧急切断功能;防雷、防爆、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有关标准、规范设置和检验检测,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化工生产装置是否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设置不间断电源;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是否按规定维护、储备;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按规定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操作规程和工业控制指标制度落实情况。

(二)非煤矿山企业

露天矿山:是否自上而下台阶分层开采,台阶和分层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制定边坡安全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定期对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是否完善或正常使用;落后设备设施是否淘汰;废弃巷道、采空区是否及时封闭;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是否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每位入井人员是否配备自救器;井下主要通道安全标志、避灾路线是否标示明确;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和配备测风、测尘等专职通风技术人员;是否安装主要通风机,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是否按要求绘制矿区水文地质图,按设计和规程要求建立排水系统;是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等综合治理措施;是否落实顶板分级管理制度和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是否设计开采并及时处理采空区,矿房、矿柱参数是否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等。

(三)工贸企业

安全管理:厂区布局是否合理,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是否齐备;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部位开关、灯具、用电设施等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是否按要求设置防雷、防静电、火灾报警等装置,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是否合理;生产作业场所通风、除尘、防火、防爆、防伤害等措施、检测报警装置、设施、器材是否符合要求;管线布置是否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设施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区机动车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检验并合格;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压力表、安全阀、安全保护限制装置等安全附件、仪表是否正常;操作、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无异常声响、震动,设备的安全防护罩、盖、栏等是否完好有效;操作平台、桥、梯、护栏等是否安全可靠;配电房是否按规定设外开门,绝缘手套、绝缘棒、绝缘鞋、绝缘垫等安全用具是否齐备,是否有防雨水、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是否配备禁止、警告、检修等标牌、配备灭火器;电缆、电线敷设是否规范;电器设备保护接地、接零、防雷保护系统是否符合要求、外露带电部分屏护完好、可靠;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可移动电气设备是否安装防漏电保护装置。

三、实施步骤

    (一)隐患大排查阶段(63前)

各镇(乡)安监站要结合辖区公共安全实际,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查明基本情况,逐个问题逐条登记造册,切实摸清本本区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大整治阶段(63712

各镇(乡)安监站要引导和督促各有关企业对所排查出来的公共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并落实专人及时跟进整改进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切实落实整改责任,715日前要完成各项隐患的整改任务。

(三)总结大提升阶段(7127月底)

    各镇(乡)安监站要对这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梳理,解剖问题原因,分析不足,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巩固成效的长效机制,大力提升防范各类安全隐患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

    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以及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升政治站位,牢牢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汲取近期各类火灾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压实安全责任,切实维护好公共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狠抓隐患治理

要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下狠心、用铁腕,切实加大公共安全风险检查执法力度,要严格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彻底整治一批安全隐患问题,查处一批忽视安全的违法行为,突出执法威慑。

(三)强化督导检查

要严格按照“不走过场”要求,切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地。同时,要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联系人:廖叶怡,电话:6319213

 

 

                         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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